集团公司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汽车金融业务,促进汽车销售,拓展汽车金融业务的整体要求,为了完善和加强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已开展的汽车产品消费信贷业务,扩大以金融手段促进产品销售的规模,结合目前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需求,根据《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集团公司批准,同意财务公司现面向集团公司公开招聘驻外消费信贷岗位人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原则
财务公司开展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是集团公司汽车产品销售的重要形式,是以汽车金融的手段办理的产品信贷业务,从事该业务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从业条件。从事该业务的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中国重汽,愿为中国重汽的市场拓展和金融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公开招聘人员数量
根据业务拓展需要,驻外消费信贷岗位人员首批招聘20人,派驻财务公司汽车金融中心地区业务部。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集团公司属各单位在岗员工,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财务会计、法律、工商管理等专业毕业;
2.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金融专业或汽车金融业务实际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适应环境能力,能长期驻外工作。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财务公司办公室。单位无故不同意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参加应聘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单位不同意的原因后,可直接到财务公司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15日下午5点,报名地点在财务公司办公室(无影山东路39号,联系电话:85582525)。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不再退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按照录用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对其中符合条件者,在报名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
3.面试。由财务公司组成公开招聘考评小组对应聘人员逐人进行面试,确定拟聘人选;
4.办理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名单经集团公司批准后,通知到本人所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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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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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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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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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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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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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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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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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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