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销售部公开招聘
驻外办事处营销和售后服务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销售人才队伍建设,满足销售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经集团公司批准,在集团公司济南地区(不包括在国内外营销岗位人员)公开招聘驻外办事处营销和售后服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招聘原则
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先选拔、后培养、再调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驻外办事处营销人员 20人;
(二)驻外办事处售后服务人员 20人。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热爱销售事业,熟悉公司产品和营销管理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长期驻外工作五年以上。
(二)驻外办事处营销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集团公司济南地区在册在岗员工,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集团公司工作满二年。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车辆工程、汽车运用、电气自动化、机制工艺等相关专业毕业。
3、从事技术管理、产品设计、工艺施工等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驻外办事处售后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集团公司济南地区各单位派遣工。男,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三星级。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派遣到集团公司工作满三年。从事整车装配、调试、试验者,优先考虑。
以上招聘条件中,规定的年龄以及工作年限计算至2010年7月底。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到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中国重汽销售部营销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或《中国重汽销售部售后服务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销售部综合管理部。有关单位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给予支持。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8日下午5点,报名地点在销售部综合管理部(经十西路212号销售部办公楼7楼人力资源室,联系电话:85588015 85588215)。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1套;(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⑶派遣工需附用工单位出具的星级评选证明。报名资料不再退回。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任用资格。
面试时请务必携带以上证件原件。
(二)资格审查、面试及办理手续
按照录用条件,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出面试通知。
由招聘面试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参加培训的人选。
确定参加培训的在岗员工,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办理培训人选的借调手续,借调期为6个月。借调期间由销售部发放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由原单位代缴,销售部与原单位定期结算。
确定参加培训的派遣工,培训期为6个月。培训期间由销售部支付劳务费用,社保等由原单位代缴,由销售部与原单位定期结算。
五、组织培训
(一)驻外办事处营销人员培训
1、理论培训。以集团公司教培中心为主,进行为期1个月的产品及销售策略的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进入岗位培训阶段。培训不合格者,终止借调手续,返回原单位工作。
2、岗位培训。组织到销售部各驻外办事处进行为期4至5个月的岗位培训。由所在办事处进行培训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借调手续,返回原单位工作。
(二)驻外办事处售后服务人员
1、理论培训。由集团公司教培中心及销售部用户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产品及售后服务政策、工作方法的培训(包括到各二级单位的培训站进行实地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进入岗位培训阶段。理论培训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
2、岗位培训。组织到销售部各驻外办事处进行为期3~4个月的岗位培训。由所在办事处进行培训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
六、聘用管理
培训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及人员的表现情况,符合要求的,在岗员工办理调动手续,派遣工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办理社会招用手续。销售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驻外办事处从事销售或售后服务工作,执行销售部相关岗位待遇。